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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俊武在那天上午被法警带入法庭,坐在被告席上,身后隔着一排不锈钢栏杆,另一侧是他的母亲。
如果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仍然会选择认识她,但有些事情会做得更好更成熟一些,会更清楚她有没有病的问题,会好好照顾她,她发病的时候会采取一定的措施,至少不会一个人走掉。
5次尸检,死因鉴定从心脏病变、肺梗死、排除疾病致死、潜在病理改变,滚了好几轮。
出警勘查后,当地警方说死者身上没有致命伤,不像是他杀,所以没有刑事立案。
那上面说黄静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死亡原因是心脏疾病急性发作导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猝死。
女儿平时生龙活虎的,周末还经常和男朋友一起海岛游玩,爬上爬下哪有什么毛病?
她在女儿遗体上面,亲眼看到了好多块淤血青紫的地方,双手双腿内侧也好几处伤痕。
湘潭市公安局说自己也不是不能理解家属心情,就委托了湖南省公安厅刑侦局法医,于3月19日做第二次解剖检测。
这一次的结论把第一次的“心脏病变”换了个说法,改成了“因肺梗死引起急性心力衰竭与呼吸衰竭而死亡”。
专家们看过全部卷宗资料,看过现场照片和法医材料后下了判断,还是说黄静有某些特定的程度的心脏病变,情绪激动时可能出问题,体表外伤在死亡过程中只能算间接诱发因素。
案发那天晚上,两人吃完晚饭去姜俊武的朋友家打牌,一直玩到次日凌晨两点多才回宿舍。
以前每次出去吃饭或玩,女儿都会打电线点多开始给黄静打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2003年6月19日湘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在讯问时,姜俊武把当天从凌晨到天亮之间做了什么讲得非常具体。
进宿舍,洗碗,黄静洗脸洗脚,上床,脱衣服,吻和抚摸,黄到他身上磨擦,然后他脱掉她的内衣和乳罩。
再后来他打开双腿跨到黄静胸部位置,分开腿跪着,把自己的放在她的之间抽了一分钟左右,在黄静肚子上。
说自己不能害她也不可能见死不救,说黄静当时抽搐完了他问她,她自称没事,还说如果自己明白是紧急状况不可能不送医院。
她把照片给媒体看,说这是青紫,那是抓伤,胳窝有伤,膝盖窝两边都青紫发红。
她说南京医科大学和中山大学的法医专家都推翻前三次警察的检验判定的结论了,说女儿不是病死的缺乏证据。
她说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别判定所的书证审查意见书发的日期是2003年7月3日。
2003年8月14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专家组在黄静家属委托下来湘潭做了第四次尸检。
这两位专家陈玉川和林汉良在业内很有名,之前孙志刚案的尸检结论就是陈玉川做的,直接影响了法庭判决。
这次专家组的检验判定的结论与前三次完全不同,说未见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梗死的病理改变。
很多网友借黄静案抨击司法腐败,说警方的鉴定根本不能信,说姜俊武家庭背景有人打招呼干预办案。
姜金有后来对记者说,网友把黄静案当成了一个抨击司法腐败的宣泄口,而姜家成了替罪羊,一家人在舆论里被唾骂三年。
官方采信的是湖南省公安厅的那份“肺梗死”结论,认定黄静系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然后才提公诉。
这边一份官方鉴定说自然病死,那边两份非官方鉴定说只有少数证据佐证病死结论。
网上对案件的讨论没有一天停,甚至有知名权威法学专家在媒体上公开评论这个案子需要“期待一份伟大的判决”。
两家人也都把各自掌握的信息向网络公开提交,警方和法院多次开新闻发布会公告进展,网络媒体传统广播电台电视台所有平台都搅了进去。
2004年3月底,司法部法医鉴别判定中心的专家打算赶赴湘潭做第五次死亡鉴定,这是当时公认最权威的机构参与,万众期待。
情况是这样的:黄静死亡后不久,雨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法医吴建群会同其他法医对尸体进行解剖,提取了心脏、肾、肝、脾、胰、胸腺、肾上腺、大脑、小脑、子宫、卵巢等全部组织器官标本。
因为公安局内部没有病理检测技术和专门设备,所有标本被委托给湘潭市二医院病理科做检验分析并受托保管。
原因是“固定液挥发”——长久存放的标本浸在液体里,瓶盖没密封好,液体蒸发空了。
谭某某向记者解释,他翻过一本教学书籍,其中有章节提示标本保管久了拍照就能处理,不是说样样都得一直存着。
他们做了一份调查报告,语调惊人的平淡,说明标本送二医院后嘱托过妥善保存,医院这么做是医院的问题,警方没有失职。
办公室主任说他们和黄静案没有过任何委托保管合同,在他们眼里那批东西只是一般标本,而且这种合作从不收费,所以处理不处理不是外人能控制的事。
第五次司法鉴定虽然最后还是开展了,但组织方式变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牵头。
何颂跃博士、官大威博士、刘良博士——北京上海各地7名法医专家汇集到一起重新鉴定。
她说材料来源不全面不客观,姜俊武的口供是在警方第一次认为黄静是病死的背景下采集的,那个话本来就不对,现在用不对的话做分析的依据,等于逼人吞下不公。
200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终于出具了那份第五次的司法鉴定书。
结论在所有人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被鉴定人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来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
这个东西面上看既认了黄静有潜在的身体基础问题又认为与姜俊武的那次特殊性活动有关联。
鉴定书不像前几次那样一边倒地定性他杀或自然死亡,而是把死亡锁定在“已有的身体基础加上事发当日诱因”的复合因素上。
专家确实从镜下观察确诊心腔内血块物质为死后凝血,未见冠状动脉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以及肺梗死的病理学改变。
法院查明的那些事情基本是这样的:姜俊武确实是用“较特殊方式”完成了性行为,之后两人入睡,黄静发病出现抽搐吐气的状态,姜醒来问一问她没回应就继续睡,早上走掉,一小时后发现打不通电话,回头找人发现已经死亡。
法院认为姜俊武尊重黄静婚后再性行为的意愿,改用特殊方式,主观上没有故意,客观上没有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她的行为,所以不能按罪判。
部分人对此质疑:姜俊武发现黄静口吐白沫、四肢抽搐,难道不应该意识这是危急生命的状况?
有评论认为姜的放任行为与死亡存在因果联系,如果基于特殊身份和之前发生性活动的客观情况,本身负有救助义务,不作为就是有责任。
法院判决给出了因果责任的解释,认为黄静死亡是两条线合在一起的结果:姜俊武的行为和潜在病理改变共同造成。
法院核算的经济损失总共11.9万元左右,姜俊武的民事部分应赔一半——5.7万余元。
作为关键佐证的体检表丢失了,整个卷宗里面没有证据能证明黄静确实患有风湿性或冠状动脉性心脏病变。
民间讨论一直在问,连一份记录没有仅凭尸体上的病理变化片段,怎么就断定平时有严重心脏病?
案子一出是自己人办案自己人出鉴定,这个局面让家属对公证最基本的期待都难维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5年出台《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统一行业准入标准,确立了审判活动、司法鉴定管理活动与鉴定实施活动相分离的原则。
她带着女儿的照片和伤痕照片来来走,在殡仪馆里陪着女儿的遗体度过清明节不下150次。
她说自己每天都在跟踪案子的走向,没固定的时间固定地点,所有的作息全跟着案子的进展走。
艾晓明教授等人在春蕾行动网等网站发起网上募捐,帮黄静家属凑保存尸体的钱。
鉴定机构的“自侦自鉴”体制很容易影响定罪量刑让人产生了质疑,司法体系里的公信力也会因为重复矛盾受损。
案子对行业的推动和警醒是线日雨湖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2006年7月10日一审宣判。
把司法鉴定机构从公安局的侦查系统剥离开来,让鉴定机构保持独立、中立的地位,就为了避免类似的现象反复出现。